卑诗省一名破产的男子,在法庭上面对债权人之前,将自己的12处房产、两艘船和一架飞机的所有权,全部转让给了他分居的配偶。 图源:CTV 在上周晚些时候发布的一项裁决中,卑诗省最高法院法官Catherine Murray作出结论,David和Leah Podollan在交易中没有进行公平交易,这也是一种“低于转让价值”的交易,旨在回避债权人David的合法索赔。 根据判决书,这笔转让是根据一份“分居协议”的条款进行的,该协议表明双方结束婚姻,并解决他们之间的“所有问题”。 这份2019年的协议表明,David将把12处房产、两艘船和一架飞机的所有权转让给Leah,同时自己承担这对夫妇的所有债务。其中还承诺Podollan集团公司——也就是David的公司,旗下包括房地产开发和酒店、餐馆和酒吧的经营,将继续向Leah支付近14.6万元的年薪,直到2025年2月。 作为对这些价值近1000万元的考虑的交换,Leah告诉法庭,她已经放弃了对配偶和子女抚养费的所有要求。 然而,根据协议文本,情况显然并非如此。 Murray在判决书中写道:“Leah证明,她打印的分居协议反映了她和David同意的条款,其中规定了子女和配偶的抚养费需要确定。” 在协议中双方所得不平等,是法官判定双方未独立分开的关键因素。 判决书写道:“分离协议的条款如此极端,以至于不可能有任何谈判发生。” “在签订分居协议时,David对这些房产/资产没有经济利益;在他的债权人那里。没有谈判,因为David对结论不感兴趣,他知道这些钱都要归他的债权人所有。” 法官还指出,从证据中可以清楚地看出,David“选择不以任何方式参与其破产的后果”。 他没有参与导致Murray决定的法庭程序,该决定指出,他“据报道已经搬到葡萄牙,并且不与受托人合作”,受托人负责管理他的破产。 “低估转让”(Transfer at undervalue) Leah没有以资产交换任何有价值的东西,这也严重影响了Murray关于该协议是否属于“低估转让”的决定。“低估转让”是联邦破产和资不抵债法案中定义的法律术语: “这指的是一种财产处分或提供服务的情况,债务人未收到任何对价,或者债务人收到的对价明显低于其提供的对价的公平市场价值。” Leah再次辩称,她放弃了配偶和子女抚养权,以换取分居协议中补偿给她的资产。根据判决书,她进一步表示,法院无法确定这笔转让是否低估了价值,因为David所有剩余财产的总价值尚不清楚。 Murray再次拒绝了Leah的论点,指出一旦双方搬出他们在bc省Coldstream的家,孩子和配偶的抚养费就会“待定”,他们在2019年分居后继续共同居住和共同抚养他们的儿子。 “另外,父母不能放弃孩子的抚养费。”法官在判决中指出。 关于David拥有额外的、不明资产的断言。以及Leah放弃她对这些资产的一半要求的权利,因此分居协议是合法的转让,而不是价值被低估的转让。默里得出结论,没有证据表明这些事事实。 该决定写道:“我接受受托人的证据,即David转移给Leah的资产就是他所有的资产,除了他的rrsp。” “毫无疑问,这笔转让的价值被低估了。David将数百万元的财产转移给了利亚,承担了所有的债务,并同意在2025年之前继续支付她的工资,没有任何代价。” 因此,Murray宣布分居协议和资产转移“无效”,并命令所有已经转移的资产——或者已经出售的任何资产的收益——由David的破产受托人托管。 Leah在卑诗省的财产中享有权益之前,受托人不得将资金分配给David的债权人,这是根据《家庭法法案》。 根据这项法律,分居的配偶每人有权对所有家庭财产享有“不可分割的一半权益”,并对家庭债务负有同等责任,除非双方就财产分割达成另一项协议。 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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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5, 2024-11-17 0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