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以此文纪念那些艰苦奋斗的日子 1 1993年夏天刚刚开始的的时候, 我带着两岁半的儿子从中国北京来到加拿大的多伦多。那时老公来加拿大已经快一年了。 说起当年来加拿大,我是极不情愿的。老公教书的学校, 年轻的教师们,没有几个是安心工作的。大家的心思和精力都花在了考托,联系学校,出国留学上。老公也不例外,经过了一段时间的苦攻托福和大海捞针似的发申请信,老公终于来到了加拿大---- 这个他向往已久,寄托了无限希望的陌生国度。对于老公铁了心似的要出国留学,我是极力的反对,主要原因是不想和老公分开太久。那时侯办理探亲手续真是难,很多认识或不认识的同事,朋友们,花了几年的时间,都不能和丈夫团聚。一想到在不远的将来,自己也会同样地悲惨,心里恐怖极了。但是对国外生活充满向往的老公,并没有多体谅我的感受,就打点好行装,带着借来的两百美元,兴高采烈地来到了加拿大。 老公一走,我也被逼上了梁山,只好开始紧锣密鼓地着手办理出国探亲手续。我那时在大学里做讲师,除了每个星期四个课时的教学任务外,其余所有的时间都用在了跑各种手续上。经过跑了无数的衙门,烧了无数的香,拜了无数的佛后,终于在近一年后,办妥了来加的探亲手续。虽然我们在中国那时很穷,没钱也没房,但放弃在国内大学教书的职务,离开父母兄弟姐妹,还是很恋恋不舍的。但为了一家人团聚在一起,我还是义无反顾地追随着丈夫的足迹,来到了这世界的另一头。 在我的双脚才一踏上加拿大这块土地时,我就遭遇了来加后的第一个尴尬。记得我带着儿子在温哥华转机来多伦多,我用早已想好了的一句英语,问机场工作人员,” 我去多伦多该怎麽走?”机场工作人员告诉我说,“Third Floor”。 我没听明白。 那人又说了一遍,我还是没听懂。也 记不清那人到底说了几遍,我才终于明白了,是在三楼办理去多伦多的转机手续。那时机场的喇叭里在不停地播报着什么,只是我一个字也听不懂。那天又非常的巧,我带了很久的电子表,突然停了。也不知道几点了,想了半天才想出怎么问别人几点了,结果只差十几分钟,我们搭做的去多伦多的飞机就要起飞了。我拉着儿子的手,飞快的跑去登机口,总算赶上了飞机。当时心里越想越沮丧,我在中国从初中一年级开始学英语,大学又学了四年,上研究生又学了一年,而且做硕士研究生的时侯,看了很多的英文资料,怎么来到加拿大会一个字也听不懂呢? 飞机到了多伦多已是半夜时分, 分别了近一年的老公正在机场焦急地等着我们。 老公那时是穷学生, 自然是没有车的。 只好打了辆出租车来到老公租住的地方。 那是一栋又小,又破的两层小楼, 坐落在多伦多的中区唐人街上。 地下室是房子的主人开的豆付作坊, 一层是厨房, 二层出租出去给三个房客。 一进房子的大门, 迎面就是一个又长,又窄, 又陡的楼梯, 走上去的时侯,还吱吱作响。 楼上三个房间中的一间是老公租下来的, 每月租金$180。 一进房间我就发现,这个房间的地板怎么是斜的, 而且斜的挺厉害。 整个房间只有一个旧的双人床垫, 两把破旧的椅子和一个旧的床头柜。 后来老公告诉我, 床垫还是房子的主人免费送给他的。 因为我和儿子要来, 老公找了他的好朋友在街上寻找有没有人扔掉的床垫, 结果被房东看到了, 就送了一个旧的给他。 这个旧床垫一直陪我们度过了来加拿大最初的五年, 一直到我和老公都工作了, 买房搬家时, 才舍得扔掉。 后来听老公讲起才知道, 现在住的这个小破楼已经算是不错的了。 老公刚来多伦多时, 身上只有借来的200 美圆。 当时在北京时, 老公是订了学校的学生公寓的, 来了以后又嫌太贵, 只好毁约了, 带来的200 美圆都交了毁约金。 幸亏当时老公所在学校的中国人协会的一个留学生借给老公100圆, 老公才得已度过难关。 这个中国留学生又帮老公在中区唐人街找了一处地下室的小房间, 小房间的旁边就是房子的暖气炉 和热水器, 每月房租是90 元。只是老公每晚都要被暖气炉吵醒好几次。 现在住的这个地方, 虽然仍是破旧, 但比起那个90元的地下室, 已经好了不知多少倍。 至少他不用每晚醒很多次了。 老公带我们来到一楼的厨房。 虽然已经过了半夜了, 但分别了近一年的一家三口, 团聚在一起仍是非常激动, 毫无困义。 老公这时从冰箱里拿出一个白兰瓜, 切开来给我们吃。 这是老公特意为迎接我和儿子的到来买的, 来了一年的老公还从来没舍得为自己买过。 听老公说, 要三块钱一个。 为迎接儿子的到来, 老公还为儿子买了一把小红塑料椅子,上边印着图案, 带靠背的那种。 在93 年的时侯, 多伦多还没有一圆商店, 这样一把小椅子也还挺贵的。 这把小椅子也跟随了我们很多年, 直到有一次, 丈夫的大学同学来家里作客时, 一屁股给坐坏了。 当时心里还真有些心疼, 我一直把这把小椅子当成是最有记念意义的一件东西。 来加拿大的第一个晚上, 我和老公都是在不眠中度过的。 分别了一年的所有思念和痛苦, 都在融化了在这一晚的柔情蜜意中。 只是有一件事, 现在想起来还觉得好笑, 由于那个房间的地板是斜的, 睡觉时, 床垫总是会往下滑一些, 所以老公时不时地就得把床垫往回推才行。 在随后的几天里, 老公带我们去了唐人街, 去了downtown, CN tower (当然舍不得花钱上去)。 当时看着那么多的英文街道名, 心里想, 这可怎么记得住? 老公带我去银行,教我怎样用银行卡取钱。 带我去图书馆, 教我怎样办图书卡, 怎样借书。 当时在中国还没有任何东西是用卡的, 所以觉得加拿大真先进啊! 房东, 也就是豆付店的老板娘, 每天都会拿一些店里做碎的豆付来送给我们。 老板娘看上去五十来岁的样子, 长的白白胖胖, 总是笑眯眯的, 一看就是心地善良的人。 老板娘一家很早就从香港移民到了加拿大, 现在开这个豆付作坊维持生活。 每次来送豆付, 老板娘都会和我闲聊几句。 她是我来加拿大认识的第一个人。 后来听老公说, 豆付店的老板娘给了老公很多帮助, 一度都想把老公介绍给她的读大学的女儿作男朋友。 老公人长得文质彬彬, 戴一付眼镜, 看上去很老实的样子。 有一次老板娘把女儿带到了店里, 说让老公教她中文。 后来老公给她看了我和儿子的照片, 老板娘才放弃了这个想法。 2 我们在豆付店的楼上只住了一个多星期, 老公排队等候的学校公寓就轮到了我们。 新的公寓是一座21 层高的大楼, 我们的一室一厅在第二十层。 每月房租是五百多元。 住进新公寓, 交完两个月的押金以后, 我们全家的银行存款就只剩下了100 多元。 老公那时是拿全奖读书, 离下一次发钱还得一个多月。 所以, 这 100多块维持了我们一家三口一个多月的生活, 当时也没觉得有多苦。 虽然搬离了豆付店的破房子, 但我们每个星期去唐人街买菜时, 都特意从那座破房子前经过, 去看上两眼。 那座房子在白天, 从外边看的时侯,就更显得破败不堪。 在我们后来买了房子, 生活过得富余了以后, 偶尔也会从那里经过, 去看两眼。 新的公寓座落在多伦多的商业中心, 周围都是商店。 公寓里住着很多从中国大陆来的留学生, 都是来读博士的。 所以后来有时和老公吵架时, 就会说, “整个楼都是博士, 你读个博士有什么了不起的?”。 公寓周围商店里的商品五花八门, 琳琅满目, 只是我什么也买不起。 刚开始我还喜欢带着儿子一起逛, 过了几天以后, 我就没兴趣了。 儿子最喜欢去的地方是 Shopper’s Drug Mart, 因为那里有很多的糖果。 每次去, 两岁半的儿子都会说, “我就看看, 不买”, 听得我心里很不是滋味。 那里的糖果对刚刚来加的我们来说, 还是太贵了。 只有一次破例给儿子买了最便宜的一种。当时就想, 等妈妈以后有钱了, 一定给你买最贵, 最好吃的糖。 老公每天都很忙, 天天晚饭后都要去学校实验室做课题。 老公已经为儿子申请了幼儿园补帖, 可能还需要一段时间才能下来。 如果没有政府补贴, 完全自费的话, 每月的托儿费要八九百块钱。 所以我干脆就呆在家里带孩子, 等将来儿子入托以后, 我再考虑自己的出路问题。 我每天带儿子去得最多的地方, 就是楼下的playground。 这时正是多伦多天气最好的季节, 所以我们一天有好几个小时都呆在那里。 每天和我一样, 也在playground 呆上几个小时的还有一个漂亮的年青妈妈。 她叫Linda。 Linda 住在我们旁边的一座楼里, 她的女儿和我儿子年纪差不多, 所以两个小孩子自然地就玩在了一起。 Linda 的父母都来自波兰, 而Linda是在加拿大出生, 长大的, 是地地道道的加拿大人。 Linda 长得略微有一点胖, 但她的五官却长得非常的精致, 漂亮, 人也非常的和蔼可亲。 由于每天见面, Linda 总喜欢和我边带孩子, 边聊天。 她自然而然地成了我的第一个口语老师。 Linda 喜欢问一些关于中国的问题, 我也尽我的所能向她解答。 真的要感谢她的耐心。 每当她和我说话时, 总是说得很慢, 每个字都说得很清楚。 当我说的时侯, 她总是很耐心地听着, 耐心地等着我想词。 就这样,经过了一个夏季的练习, 我居然也可以结结巴巴地说一些英语了。 繁忙的老公尽可能地把每个星期天的时间腾出来, 陪我和儿子。 那时多伦多的公车, 每个星期天都有一种票, 叫 Day Pass。 只要 五块钱, 可以坐多伦多的任何一路车。 我们全家每个星期天都带上简单的午餐,出去逛一整天。 我们那时去的最多的就是多伦多的 High Park, 那里成片的草地, 又干净, 又漂亮, 游人又少, 全家人坐在草地上, 真是又温謦, 又甜蜜。 有时我们还会带上一些面包, 去喂水里的野鸭子。 那一段时间是我们一家最温謦甜蜜的一段时光。 日子虽然穷, 但心里却是幸福的。 我和儿子来加三个月后, 政府给儿子的幼儿园补贴就下来了。 我们每天只要交一块钱, 其余的都由政府补交给幼儿园。 老公找了一家离他的学校很近的幼儿园,以方便接送。 就这样, 一句英语也不会说的儿子, 就被送进了幼儿园。 幼儿园每天早晨都点名, 被点到时, 每个孩子都会喊一句, “I am here”, 每次喊到儿子时, 儿子就说, “ 两个猴儿”。 儿子有了着落, 我也不得不开始着手找自己的出路了。 我的打算是去政府办的英语补习班, 先学英语,然后考托福, 然后申请去读博士。 可老公希望我能去工作, 因为老公一个人的奖学金, 要养活全家, 确实很紧张。 每天送走了儿子, 我一个人在家就是学学英语, 还抽空去政府办的英文学校进行了一个评估, 人家说我的英语水平已是托福班的水平了,可有托福班的英文学校离家很远, 我又舍不得花车票钱, 只好自己在家里复习了。 自从儿子去了 Daycare 以后, 我和老公之间, 因为我是该工作还是该上学的问题,就有了争执。老公一再催我去找工作, 他觉得我们家有一个读博士的,就已经足够了。 没有必要两个人都读。可我觉得如果我不读书,不拿个学位, 就找不到好工作。 就这样, 我们两个人谁也说服不了谁。 而且我当时还认为,他这么急着催我找工作, 就是不想养活我。这样想着,心里便越来越觉得委屈。 自己从小到大一直都是非常优秀的, 人也还算聪明。 上大学时, 因为成绩好而被推荐上了研究生。 可自从和老公交往了以后, 就变得一点也不求上进了。结婚以后,更是整个心都放在了小家上。 家里所有的家务全都包了, 从不让老公干一点事, 就连怀孕,生孩子也都没用老公出一点力。 记得那时怀孕, 还有两个星期就到预产期了, 我挺着大肚子在筒子楼的水房里洗被子。 那时正好又是冬天, 北京的水冰冷刺骨, 我都是一个人默默坚持。 老公就坐在房间里准备他的托福。 当时我也没想到, 他也应该帮一帮我。 反而是住在一个楼道里的同事们看不下去, 觉得我太惯着老公了。 现在,我舍弃了国内的一切, 原以为老公是可以依靠的人,但是现在看来只能靠自己了。 3 一天, 一个刚认识的朋友打来电话。 说唐人街上的一个中餐馆要找一个洗碗工, 时薪五块, 问我感不感兴趣。 我毫不迟疑的说, “我愿意去”。 老公也鼓励我去。 尽管我知道, 一但开始打工, 我的读博士的梦想就要推后了。 就这样, 来加五个月后, 我找到了我在加拿大的第一份工作。 时薪五块的餐馆洗碗工。 这家餐馆坐落在中区唐人街上,离我们住的公寓走路大约半个小时。餐馆的老板和老板娘都是从香港来的移民。 老板娘长得很漂亮, 但一看就凶巴巴的样子。 老板的年纪看上去要比老板娘大上很多, 一看就很怕老婆。 事实上也确实如此, 在我在这家餐馆打工的八个月里, 从来也没有看到老板娘对老板笑过。 由于老公的身份是留学生, 我的身份是签证探亲, 所以没有移民局的许可,我是不能随便打工的。 我要求餐馆的老板娘给我写一封雇佣信, 然后拿着信到移送局去申请工作签证。 这样我才可以合法的工作。 餐馆的生意很一般。 主要是卖那种盖浇饭。 就是在盘底放一层饭, 饭上盖一层菜的那种。 据说, 在这家餐馆刚开张的时侯, 生意非常地好。 每天中午来吃饭的人, 排队都要排到大街上。 只是我从来也没看到那种景象。 这家餐馆很小, 老板娘做 Waitress 和收银, 老板做酒水, 就是准备各种饮品。 另外还雇了一个香港来的小伙子做 Waiter。 厨房里一共有三个人, 大厨, 帮厨,还有洗碗工的我。我每天的工作时间是从中午十二点到下午六点, 每天六个小时, 每周六天。 每天中午我来上工的时侯, 都有五六个盛满脏盘碗的大塑料箱子排在厨房的过道里, 这都是前一晚上食客们用过的。 如果哪一天有八九十来个大塑料箱子排在那里的话, 就说明前一晚的生意很好, 这时就会看到老板和老板娘笑逐颜开的。 如果只有两三个箱子的话, 老板和老板娘的脸就会阴的要下雨的样子。 餐馆的大厨是一个从广东乡下来的移民。大家都叫他祥哥。 祥哥的姐姐和姐夫在加拿大的西部开中餐馆,帮助祥哥移民到了加拿大。他先是在他姐姐的餐馆里学习了几年,从帮厨开始, 一直做到大厨, 然后他就搬到了多伦多, 找到了在这家餐馆做大厨的工作。 祥哥人很好, 很老实。 后来我在那里做得久了, 和他熟了以后,他偷偷告诉我, 他的工钱是两百块一天。 每天刚来上工的两三个小时是最忙的。 如果前一晚的生意又很好的话, 干净的盘碗就可能会用光了。 这种时侯, Waiter, Waitress 就会不停地来催。 餐馆有一台洗碗机, 大小就和我们平常家里用的差不多, 但从来没见用过。 据说是用来应付市里卫生官员来检查的。 餐馆里所有的碗盘都是手洗的。 两个水池,一个里面放上洗碗剂和漂白水, 把碗都泡上, 洗完放到另一个水池里, 然后再拿清水冲洗。 由于有漂白水, 所以洗碗时要戴上橡胶手套, 但橡胶手套也不是可以随便取用的。每次用坏了一个, 就得去向老板讨一个新的。 所以我总是格外的小心, 尽量省着用。 每次向老板讨要手套时, 总是感觉很不舒服, 总好象自己做了什么错事似的。 在餐馆,我除了洗碗以外, 还负责打扫餐馆的厕所和把所有的垃圾搬到外边的马路边上, 以便市政府的垃圾车来收。 每天下午三点以后, 餐馆基本上就没什么客人了。 这时侯是餐馆的午餐时间。 餐馆里的每一个打工的人都可以吃一顿免费的午餐。 午餐吃什么, 基本都由祥哥说了算, 只要不是牛排什么的, 老板一般不会说什么。在这里做久了以后, 每到午饭时间, 祥哥就会问我,”今天想吃什么?” 然后祥哥就会做了, 大家一起吃。 有时老板娘也会要些特别的东西, 开个小灶。 有时餐馆生意不忙的时侯, 祥哥也会教我一两样菜的做法, 只是每次我回家试着去做时, 总也做不出他做的味道。 就这样, 打着餐馆工, 心里总希望有一天可以做个 Waitress, 还可以有一些小费。 但那个时侯, 在多伦多不会讲广东话, 连做Waitress 的可能都没有。 冬天很快就来了。 那一年的冬天格外的冷, 雪也特别的多。每天从家里到餐馆的半个小时的路就变得越来越艰难。每天走在雪地上, 从国内带来的旅游鞋总会进水, 到了餐馆时两脚总是又湿又冷。 就这样, 两脚湿湿地干一天活, 一直到放工回家了, 才能脱下来。 每天上, 下工总是走着去, 走着回, 因为实在舍不得花钱去坐公车。 每天回到家里,老公总是已做好了简单的晚餐等我回家。 自从我出去打工以后, 老公就变得非常的体贴。 虽然我打工也挣不了几个钱。 一天, 一个年轻的白人女孩来敲门, 她介绍说,她叫 Tracy, 是耶和华见证人教会的。 她希望能向我传教。 Tracy的态度温和又诚恳, 让我觉得很难拒绝, 就同意了。从此以后, 每个星期的两个上午, 在我去餐馆打工之前, Tracy总会来我家里给我读两个小时的圣经。有时我会要求, 让我来读一会。 每次Tracy来,我们除了读圣经外, 也会聊一会其他的事。 时间久了, 我们渐渐地成了很好的朋友。 原来Tracy高中毕业以后,就开始传教, 她的全家, 父母, 弟弟也都在耶和华见证人教会里, 他们全家都像她一样, 利用业余时间传教。 虽然我对圣经和里面的故事始终是半信半疑地。但Tracy和她的家人的这种奉献精神还是很让我感动。后来, Tracy去了温哥华传教,我也就再也没有见到过她了。 但Tracy那温暖的笑脸, 在多伦多那个寒冷的冬季里, 像一抹春天的阳光一样, 一直留在了我的记忆里。 打工的日子一天天地过着, 每天打扫又脏又臭的厕所和搬着沉重的垃圾袋时, 心里的失落会一阵阵袭来。 这样的日子什么时侯是头呢? 难道这一辈子就这样在餐馆里打工了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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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5, 2024-11-21 0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