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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28 1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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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 觉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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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 q, c( c; {# @. c二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国无远虑,必有大忧。由此来看,历史上的基督教尤其是佛教和易经真乃人类历史上看透人生现世和极具远见的宗教或前科学经典,而宇宙神话和全知科学的超人信念,已经是首先在精神上自觉贯通最初和终极,本来和未来,已知和未知,价值和方法,所有和一切也。当前波及全球的金融和经济危机以及更广泛意义上的生态危机,正是各国缺乏足够远见、本位主义和先前急功近利的直接恶果。本国利益至上,不顾其他国家,实际和个人利益至上,不管其他人,其核心都是自私和局限,无知和偏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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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已经到了一个非从根本和全局认知和解决问题,就无法认知和解决问题的时代了。而天地宇宙万物本来就是一个相辅相成和相互依存的整体。世界经济的全球化必然要求政治和法制乃至观念伦理的全球化,即必须组建世界联邦和人类议会,实现人类文明的伟大融合,这就如同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必然要求政治体制改革、实现全民政治和解并真正确立民主宪政一样。而两相对比,中国迟迟不肯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实际和国际上迟迟不肯推进政治和法制的全球化是何其的相似。这也反映了国内和国际上垄断性的既得利益集团或既得利益国家是多么的强大,其固守于各自传统的观念又是多么的根深蒂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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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而论之,在中国乃至全球建立真正的文明社会,实现普遍的民主宪政,首先就必须在精神、信念、观念和文化上超越各自的传统局限并全部贯通整合,以期达成最根本、最完全和最终极的人类共识和人类理想。世界文明统一的曙光,已经闪现在未来的地平线上了,而我们还要顽固、局限、退缩和短视到什么时候?非要不见棺材不掉泪,等到全球经济危机、各国爆发内乱、恶性世界大战以致毁灭人类的生态险境等天灾人祸全部连成一片,所谓依靠普世灾难,才能把纷争的人类被迫联合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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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x( n, S5 `1 K1 i5 {1 y7 ~还是否记得,罗马俱乐部对人类的警世报告,已经发表近四十年了,这引起了我们多少关注呢?而联合国的《世界人权宣言》,在六十年前就宣告了,实施的情况怎么样了?对此,是否已经落实或遵守了?如果没有落实,责任该由谁来承担?如果违背宣言,结果又能怎么样?有没有空洞的地方?是不是在唱高调?为什么还不能在全球范围落实或是靠什么在全球范围落实呢?这里,且不论人类或世界在国际上,还基本处于无政府状况,其普遍的法制和文化建设还实际缺如,仅就目前国家对新文化(比如民主法制)的建设而言,包括我们自己,似乎也更像是叶公好龙或一厢情愿,比较停留在口头言辞上或浅尝而止。一较真就触及传统、现实和既得利益(集团的或国家的)以及自我习性和个人生命安全等硬核了。所谓宪法,也没有直接适用和援引的程序保障,最高的法律成了缺乏最高权威的摆设,大家倒是普遍遵守世俗的不成文法、惯例或潜规则,而不遵守的人反而像是不懂人情世故的另类或沦为“枪打出头鸟”和冷漠大众当“看客”的老悲剧,这几乎成了中国人的自然法、习惯法或真正的不成文宪法。一方面似乎都认为不好,另一方面又在身不由己的实际遵行。 9 [! m4 O+ T4 C# b, s4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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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俗或惯性的力量还是比较强大的,公民组织乃至公民文化的建设在中国何其难哉!缺乏传统和土壤。在乡村、社区或地方等小范围建立公民组织的难度,从某种程度上也不亚于在全国,更不用说全球了。这是每一个先知先觉的仁人志士都可以自己实践和验证的。而启蒙的力量如果不足够明智、团结、系统、彻底、普及和持久,是不足以深入人心、移风易俗和奠定改造社会的理性基础的。不过,“正人先需正己”,“不能扫一室,何以扫天下?”社会的弊端或难题,实际是我们个人或局部毛病的规模放大。由此可见,想必和势必大不相同。想必是一己之力,而势必则是整体或命运之力。所谓世界潮流和形格势禁,识时务者为俊杰,因而就要因势利导,而最大的背景或后台,其实就是天命和公道。 8 i( [0 c% ^+ H/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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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的想必和势必统一时,已经是命运的化身了。否则,“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恐怕也是在所难免的。公民社会的建立,也是遵循修齐治平的顺序的,这种循序也是可以相互验证和印证的。不论自觉建立哪一种社会,也是如此。所谓人同此心,心同此理。不同的选择,当有不同的后果,又好比以狗的基因或细胞,如何好成长为人一样。所以,你不能首先成为一个自觉的公民,和还不能在周围,在全国,乃至在全球建立公民组织是一脉相承的,因而也是同一个系统和相关的问题。或曰“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难道这只是说说玩的文字游戏吗?当牢记孔夫子的教导:“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仁以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后已,不亦远乎?” ( m# U2 s5 a/ U0 E
0 t* p/ Z, H7 _现实中的的各种民间组织(经济的、政治的、文化的或娱乐的),大都是各自依附于现实中在中央集权下的各个权势或关系圈子。而党国现实的权势或凝聚力,在于占有垄断资源和设法保有既得利益,而当年其打天下的力量,就在于西方和国内生存压力、大势所趋、民心所向、理想和信念、严格的组织和纪律以及救国救民和勇于自我牺牲的革命精神等等。共产党不仅把当时许多先进的知识分子组织了起来,而且也把中国自古以来如同一盘散沙的广大底层农民发动和组织起来,其难度超过了如今自觉的公民和公共知识分子自己组织起来吗?不能达成共识约定还是约定吗?不能组织起来的公民还是公民吗?不能预见的先知还是先知吗?不能带头的领袖还是领袖吗?这可是对我们当前是否具有公民品性、胸怀、勇气、顽强、智慧和能力的真正检验或考验。而且,这种检验只要我们愿意并勇于正视,就可以立即、随时或始终验证的,是绝对可以避免自欺或空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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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_9 ~, s6 g: |& Y: [3 t但也必须考虑,是否目标超出了现实可行的条件了,是否过于激进和理想主义了?或者是否时机还没有到,而我们还缺乏足够的耐心和准备?再说,统治者腐败,人民或老百姓就不腐败了吗?民国印光法师有云:“天下不治,匹夫有责。”比较普遍的奴性、自私自利、唯利是图、巴结依附权势、沉溺麻将桌和贪图小便宜等等就是国民的低级腐败,虽说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但民众的嫉恨、短视和自私,就是腐败的肥沃土壤。从腐败到衰亡,如果腐败的不够或不先烂到底,则既不足以衰亡,也不足以给未来的新生提供所需的养料、空间和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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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2 a% w- v) J: B1 Z# w2 E从这个角度来看,在坚守分而治之的极权专制已有所松动的现行体制下,可以并已有少许独立精神的个人产生,但还难以形成独当一面和众志成城的公民组织,因为缺乏公共空间、公共交往和公共资源以及凝聚组织的共识和理念。因而必定不是沦为松散和狭小的集合,就是沦于自以为是、高谈阔论、一厢情愿的空中楼阁,或是沦为可悲的孤军作战而被各个击破。可以说,少许具有自由和独立精神的公民个体,由于缺乏经济和生命安全的制度性保障,在强权、霸道或暴力面前也往往不堪一击。在现实中,只要能有一口饭吃和活命,更多的人无奈或抱怨地选择了屈从和混世的犬儒主义人生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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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 L" J5 [8 Z1 F. d( w难怪中国士人或知识分子自古就有“明哲保身”和“穷则独善其身”的处事之道和自我安慰。而黑社会性或地下的组织,当属于复活的江湖和帮会了,其独立性只在暗处或比较狭小的范围,好比地头蛇也。依据公道和理性建立的法制或规则,一定是正大光明的。而以权谋私、贪污腐败、损公肥私或以损害他人和公共利益为特征的不成文法或潜规则之类,一定是背地里进行或见不得阳光的。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一个建立在损人利己或尔虞我诈基础上的社会,是一定不能长治久安和兴旺发达的,是必定要两败俱伤和走向衰亡的。这也是反腐败只是会延续旧制度的反动性,而不反腐败又是在加速旧体制灭亡的悖论所在。忠言逆耳,当痛下决断和不断自我革新,这才是永保生命和活力之道,而僵化、停滞和腐败则是自取灭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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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乃至全球建立公民社会是一次认识的飞跃、观念的革命和精神的新生,没有自觉而广泛乃至上上下下的公共交往、公共理性、公共精神、公共利益、公共道德、公共体制和相应的共识以及筹备足够的公共基金,就无法建立公民组织乃至公民社会。而公民社会的经济条件,就是人们普遍不为生存问题所困。这也是西方学者发现,一方面,普遍的私有制或财产权是普遍个人自由和自主的经济基础;另一方面,自由民主的社会,就必须有一个强大的中产阶级和覆盖全社会的公共福利保障制度的根据。但在中国,关乎国计民生的公共资源大都被少数利益集团所垄断,就如同在国际上,人类的公共资源大都比少数大国集团所垄断。 # n1 U" \0 \0 O2 R8 p$ 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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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格局下,中国建立公民社会的困境,也就是在全球建立公民社会的困境。更具体而论,中国还是一个私民和家族为主的社会,世界还是一个民族和国家为主的社会,因而也可谓是一个更大范围的私民和氏族社会。所以,想要超越局限和反私为公何其难哉!这就象一首流行歌曲所唱的:“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这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乐园”。可这谈何容易!但人的心灵终究是能感应和通往一切的,就象汶川大地震时,国人和国际所表现出的大爱无疆。因为,心灵的根底乃神灵也。因此,作为一个真正的公民,必须自觉超越自我,这有点象是自我牺牲。可其实不然,乃江河里失去的将在大海中得到也。只是由于我们的偏私和短见以及气量狭小,总看不到而已。(待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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