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统华每周特价 信达超市每周特价 龙翔、龙胜超市(Oceans)每周特价 佳乐超市每周特价

加拿大密西沙加华人网™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4851|回复: 0

联邦修改公民法:申请入籍需报税证明

[复制链接]

3533

主题

3580

帖子

1

精华

版主

予人玫瑰,手有余香!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7159
获赠鲜花
24 朵
个人财富
35436 金币
注册时间
2011-11-13
发表于 2014-3-19 16: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友情提示: 请千万不要登入陌生网站输入QQ号和密码,以防诈骗。
联系我时,请说明是从哪儿看到的,谢谢。
北美华人新生活

保帮家电维修李师傅



心理热线



新客户展示位
更多广告请点击
中文黄页


有您的支持
我们会做得更好

联邦修改公民法(Citizenship Act),要求申请人提交报税证明始可入籍。加拿大国税部(CRA)通知全国税务律师注意相关法规变化,并密切观察其带来的冲击。

联邦移民部上月提交公民法修正案,要求入籍申请人提交加拿大报税证明,亦即一定要是加拿大的“税务居民”(Canadian tax residency)才能申请。对此加拿大国税部在税务公告(tax publications)中通知全国税务律师应密切注意相关法规变动,在为新移民客户或有意移民者进行税务规画时,提醒他们新法可能造成的冲击。

) `" U3 a1 d" ]9 |( u
; D$ @! `0 Z, q) _  Q8 s4 o


( c' W& I& I8 w. w1 {7 _" F

过去申请公民不一定要是“税务居民”,但新法实施后可改善这种不合理现象。(取自国税部网站)& \4 g( ~; c3 h& O2 A% X; b$ c( I& v

国税部官员在公告指出,现在加拿大公民入籍申请人在送件前六年,至少有四年“实际居住”在境内183天,并在加拿大申报所得税。届时如果申请人未附申报表,移民部官员可能会向国税部查询,以确定申请人是否真的豁免申报。

因此国税部建议所有公民入籍申请人,送件前一定要将所有税务相关文件准备好。

过去加拿大“永久居民”与“税务居民”没有绝对关系,一些长期居住海外,成为加拿大“非税务居民”的新移民,仍可申请成为公民,新法实施后,可望改善这种不合理现象。

予人玫瑰,手有余香!
密西沙加中文黄页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广告合作(Contact Us)|关于我们|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加拿大密西沙加华人网

GMT-5, 2024-11-23 10:06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