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WHO提出了“妊娠人生大事,务使母婴安全”的号召,呼吁全球重视孕期保健(prenatal care)服务。为了保障母亲和婴儿健康,提高人口出生素质,《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强调了孕期保健服务,内容包括:卫生、营养、心理、咨询、定期产前检查、怀疑先天性或遗传性胎儿异常的产前诊断及高危孕妇和胎儿重点监护等。 怀孕后,生理上起各种变化,以生殖系统变化最显著,应定期作产前检查,早期发现异常情况并采取下列预防措施。
1.饮食调理 怀孕早期出现纳少泛恶、乏力等现象,不影响工作和生活,是正常的妊娠反应,一般不需治疗。孕期饮食宜清淡,富于维生素、蛋白质,又易消化的食物,忌食辛辣有刺激食物。孕期更不能随便乱服药物,应在医生指导下正确服药。 2.劳逸结合 怀孕后应避免剧烈体力劳动或运动,更不宜提拿重物或攀高涉险,保证足够的睡眠和养成有规律的生活。 3.饱暖避寒 妊娠早期,孕期卫气较虚弱,易感冒,故衣着要暖,服装及鞋要宽畅,舒适柔软,勿紧胸束腰,阻碍气血运行,以免影响胎儿生长发育。 4.注意清洁 孕期保持外阴及皮肤清洁,常洗澡,勤换内衣,并用温水清洗乳头,常用手指牵拉或用手掌按摩乳头,以防乳头内陷。 5.注意胎教 妇人怀孕,其思想、视听、言行,均应端正行为,胎儿可得到感化,古称胎教。胎教,首见于《大戴礼记》和汉代刘向的《列女传》,历来得到群众和医家的重视。《叶氏女科证治》云:“胎前静养,乃第一妙法,不较是非,则气不伤矣。不争得失,则神不劳矣。心不嫉妒,则血自充矣。情无淫荡测精自足矣。安闲宁静,即是胎教。”孕妇的生活、思想、言行,足以影响胎儿,已为现代医学所注意。因母亲之思想情操,七情变化都可影响胎儿,故在孕期应保持精神愉快,多听悦耳优美的乐曲,可能有利胎儿发育和性格训导。 6.严慎房事 房事过频可损伤肾气,发生流产。特别是在妊娠头3个月不慎房事,易致流产。妊娠后3月不避房事,可引起早产或诱发产褥感染,故严慎房事十分重要。 7.产前检查 妊娠3个月时应测基础血压和作盆腔检查,了解子宫大小与孕月的关系以及盆腔情况。妊娠5个月后应定期作产前检查,孕期如发现水肿、高血压、蛋白尿等异常情况应及时治疗。在近预产期时发现阴道少量流血、流水、腹部阵痛等先兆临产现象,应立即赴医院检查。 8.牢记“六字” 产妇临产时不必恐怖紧张,记住“睡、忍痛、慢临盆”六字的精神,避兔过早迸气,鼓励产妇进食和休息,必要时可进服参汤、桂圆汤等,以扶助正气,增加体力,加速产程进展。 另外,为了适应孕期母体各器官的变化及子宫、胎盘、胎儿、乳房发育的需要,孕期所需的营养必然要高于非孕期。孕期营养不足可导致各种并发症,影响胎儿健康。故应强调孕期的营养指导,使孕妇加强对各种营养素摄取的意识,平衡膳食,合理补充。必须营养包括:氨基酸、必须的脂肪酸、碳水化合物、水溶性及脂溶性维生素、矿物质和微量元素等。孕妇膳食原则是:“荤素搭配,粗细兼备,少吃多餐,品种多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