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肤是人体最大的器官,它完整地覆盖于身体表面,一方面防止体内水份、电解质和营养物质的丧失;另一方面可阻抑外界有害的或不需要的物质侵入,可使机体免受机械性、物理性、化学性和生物性等因素的侵袭,达到有效的防护,保持机体内环境的稳定。
中医认为,皮肤病的发生往往是气血阴阳与脏腑功能失调的外向表现。导致皮肤病发生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如六淫、七情、饮食、劳逸、虫毒及外伤等,在一定条件下都能使人发生皮肤病。从整体观出发,病因致病关系到两个方面:一是人体本身抗病能力以相对减弱,即所谓“正虚”;二是致病因素相对仿盛,即所谓“邪实”。一般来说,六淫、虫毒等常直接浸淫皮肤而发病,七情、饮食等影响脏腑功能后可间接引起皮肤病。因此常采用辨病与辨证相结合、同病异治与异病同治相结合、局部辨证与全身辨证相结合、内治与外治相结合的原则进行治疗,从而使人体达到一种平衡状态。 辨病与辨证相结合 相同的疾病由于患者体质不同和疾病的发展阶段不同,临床的证型也不相同。中医一般是先辨病后辨证。辨病的过程往往与鉴别诊断分不开,通过询问病史、诱发因素、发病特点和临床表现等加以确定。明确诊断后,再根据疾病的不同发展阶段和伴随症状,进行辨证分析,辨证施治。比如湿疹,诊断时要看其发病部位是否对称、皮损特点是否呈多形性和有无渗出倾向,是否伴有瘙痒等。然后根据病程、皮疹特点及伴随症状确定其辨证分型,进而确定治则。 同病异治与异病同治相结合 中医治病的法则不是着眼于病的异同,而是着眼于病机的区别。同病异治或异病同治,既不决定于病因,也不取决于症状,关键在于辨识不同疾病有无共同的病机。病机相同才可采用相同的治法。比如,银屑病进展期多以血热风燥为病机,治则以凉血祛风、清热解毒为主;静止期或消退期则以或血瘀、或血燥、或风寒湿阻络为病机,可分别采取活血解毒通络、养血祛风润燥和祛风除湿通络为法。 局部与全身辨证相结合 局部辨证:一方面要辨皮肤病的常见症状,一方面要辨皮肤病的性质。常见症状包括自觉症状和它觉症状。自觉症状最常见的是瘙痒,其次是疼痛,另外还有灼热、麻木感等。 全身辨证:全身辨证主要是结合望闻问切,四诊合参,综合判断病邪性质,以及患者气血盛衰、脏腑功能状况。 内治与外治相结合 内治法 祛风法:包括疏风清热法用于风热证(方选银翘散等),祛风散寒用于风寒证(方选麻黄汤等),祛风胜湿法用于风湿证(方用独活寄生汤等),搜风通络法用于顽癣类(方用乌蛇蝉衣汤、全虫方等)。 清热法:清热解毒法用于实热证(方用五味消毒饮、黄连解毒汤等),清热凉血法用于血热证(方用犀角地黄汤等)。 祛湿法:清热利湿法用于湿热证或暑湿证(方用龙胆泻肝汤、茵陈蒿汤、清暑汤等),健脾除湿法用于脾虚湿盛证(方用除湿胃苓汤等),滋阴除湿法用于阴虚湿热证(方用滋阴除湿汤等),温阳除湿法用于阳虚湿盛证(方用升阳除湿防风汤等)。 润燥法:养血润燥法用于血虚风燥证(方用当归饮子等),凉血润燥法用于血热风燥证(方用凉血消风散等)。 活血法:理气活血法用于气滞血瘀证(方用桃红四物汤等),活血化瘀法用于瘀血凝滞证(方用通窍活血汤等),补气活血法用于气虚血瘀证(方用补阳还五汤等)。 温通法:温阳散寒法用于寒湿阻滞证(方用当归四逆汤等),温阳通络法用于寒湿阻络证(方用阳和汤等)。 外治法 外治皮肤病临床上也须遵循辨证施治原则,可根据皮损的不同形态和疾病性质选择不同性质的溶液、散剂、洗剂、酊剂、油剂、软膏等,另外还有针刺、拔罐等方法。 总之,不同的皮肤病,在致病因素和病变机理上各有自己的特殊性,但在许多不同的致病因素和病变机理中,却存在着共同性即一般规律。研究和掌握这个一般规律,可以进一步更深刻地理解个别皮肤病的本质,从而更有效地指导皮肤病的诊断和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