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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中国女子与加籍男子结婚取得移民身分,但抵加前丈夫死亡,她却一无所知,连丈夫死亡证明都写著男方前妻的名字。直到这名中国女子要担保自己前段婚姻所生子女移民加国,才得知其「丈夫」早已死亡,移民部因此认定其假结婚。她不服提起上诉,仍遭法院驳回。% c. c" F- S7 S% ^5 F- ~& {6 Y! s9 X
中国女子田雪艳(音译,Xue Yan Tian)在2004年2月23日与加籍华裔陈姓男子在广东省结婚,并顺利取得移民签证。她在2005年12月8日抵达多伦多报到,次日她前一段婚姻所生女儿也持观光签证抵达加拿大。 % [7 f' D4 O* a/ @8 f" j4 a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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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陈姓男子在她抵埠前四个月已因癌症死亡,但田雪艳却一无所知,连死亡证明上所写的家属都是陈姓男子的前妻。移民部是在田雪艳递表担保女儿申请移民时,才得知「丈夫」已死亡,因此怀疑她假结婚,根本未与陈姓男子生活。但田女宣称抵埠报到前与丈夫失联,因此不知他罹癌及死亡,直到前往多伦多华埠丈夫先前的租屋处,经房东转告才得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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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移民部官员认为她的说法太离奇,不符常理,认定她为了移民与陈某假结婚,於是撤销其移民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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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W: V4 }8 |- \8 J% V& v* H$ m, \. z她不服提起上诉,强调自己未向移民部通报是无心之过,并重申女儿六年来已充分融入加国生活,若返回中国可能引发气喘,希望联邦法庭基於人道理由,允许她与女儿留在加国。 1 E( p+ \& z" O) u4 s
, i. K7 ~7 X8 x& Q& o但法官认为移民官认定田女为假结婚并无不当,且裁决过程已考量其女儿福祉,田雪艳曾带女儿回中国六个月,并未有任何健康顾虑,法官认定返回中国对她女儿不致构成痛苦。因此裁定维持原判,驳回其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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