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侯虹斌
核心提要:
1、唐山一伙流氓调戏、暴打女性案,引起全民关注热议,目前涉案九个人已全部被抓拿归案。
2、只要打掉犯罪,男性减少犯罪,女性就可以自己过得好好的,独立行走,无需保护。这次,就看给这几位唐山的寻衅滋事者是否足够的惩罚,惩罚到位了,才能稍稍抚慰人心。
唐山一伙流氓调戏、暴打女性案,由于性质之恶劣,在网上掀起了巨大的声讨浪潮,警方姗姗来迟,办成大案。直到今天,过了三十小时之后,警方终于把涉案九个人,全部抓拿归案。
大家只能期待一个都不要漏网,而且从重惩罚。
但是,即便如此,看过这样一幕的人,内心的恐惧都无法消除。暴力是随机的、肆无忌惮的、光天化日的,而事情能闹到网上、闹到那么大、令公安机构视为大案要案进行追捕的,竟只是小概率。我们,尤其是女性,到底应该怎么做,才能避免这些无妄之灾?
被打女性毫无过错
如果仔细看过这个视频,这件事的性质是非常清晰的。
在热闹的餐厅里,四个女生结伴吃饭,没有喝酒,日常穿着,在角落吃饭。
然后有男人走过来摸其中一位女性,被推开后,男人暴打这个女孩,女孩的女性朋友过来拉开,这位女性朋友被该男人的同伙暴力殴打,用椅子砸,接着,男人的几个同伴们,开始殴打这几个女孩;打完之后,又拖到餐厅门外殴打,把女孩打到地上之后,又踢又踹。
其中一个女生在旁边报警被发现了,又拖到摄像镜头之外殴打……有媒体报道,有传言犯罪嫌疑人曾被控制过。
特别要说的是,重新捋捋这个案件,我非常不认同那种“女性要保护自己”的说法。因为这句毫无价值的话,是往受害者心口再插一刀。
首先,这几位女性行事正当,穿着日常,光明正大,小饭馆人潮如织,她们结队出行,滴酒未沾。
其次,当有女性被性骚扰之后,她们完全没有“欲拒还迎”,而是果断拒绝,坚决反抗了。无论从哪一个层面来说,这是普通女性里完美的“自我保护”、反对性骚扰的行为。
让大家感到愤怒又无能为力的是,只要是女性,如果不幸处于这种场景,不可能比她们做得更好了。所以说她们的受害,也许下一个就是我们,无法逃脱。
只有女人帮了女人
这件事里,我还很讨厌另一种论调:“男人应该保护女人”“男人怎么能打女人呢?”
这些话被现实打脸。这个小饭馆里这么多人,男人更多,但是,事实上帮助女人的全都是女人。
白衣服的姑娘被骚扰挨打后,黑衣服女孩冲上去,也被打了;几个男的继续打白衣服的姑娘。然后灰衣服的姑娘用身体护住朋友,扛住了被酒瓶子砸、被椅子砸。
白衣服姑娘被男人拖出门口继续打;另一位原本在打电话的女孩就冲过来解救,直接被男人打倒往后跌倒,后脑勺磕在了饭店门口的台阶上。灰衣服姑娘又冲上来扶这个跌倒的女孩,男人们又开始打,灰衣服姑娘用身体护住另一个女孩。
男人们把女孩踢倒在地又踹了一轮之后,发现地上那个已动弹不得了,就去打另一个女孩,把她拖到摄像头之外;这时,地上的受伤的女孩又挣扎着爬起来,要去救她……
还有两个场景:一是,有个暴徒见到前面有个女人就立即一个大耳光,打完后发现是自己老婆/女朋友,又过去抱了抱她。
二是,在餐厅门外,一个路过的女孩看到这一幕,开始吓得躲到男朋友怀里,但看到有女生被打到不能动,她冲了上去,结果被她男友抓住、强行拽走。
——简述这个剧情,就是一伙男暴徒,殴打了店里几乎所有的女人,包括自己的老婆/女朋友;女孩一直在拼死帮助女孩,就连路人,也是女孩勇敢得多;在场的多名男性一直在看热闹,他们既不害怕,也不愤怒,没走,就是事不关心地看打人。毕竟,打斗场面多过瘾!
有人说,这伙人多凶啊,你不能要求普通人见义勇为、这是道德绑架。可是,女性为什么就能见义勇为?打人者并没有拿刀,现场人这么多,为什么会出现一伙大汉围殴几个女人,男人们围着看热闹的场景?
如果有男人一看到打人,就悄悄溜走,这尚可以理解为是普通人的怯懦。
而且,就算是普通人,帮不了、不敢帮,也应该是内疚、惭愧、自责难过的。然而,如果看着女人一个接一个地拼死反抗,男人喝茶看打架,事后找出一大堆理由说,男人不出来是光荣正确又明智的,那就不仅不要脸,而且还把不要脸当作光荣事迹了。
犯罪减少了,女性就不需要保护
如果看完了上述的细节,再看最近的一篇博文,感觉更好笑了。那文章表达的是,对这几个犯罪者的愤怒,觉得他们“不配称男人”,因为,“保护女人才应是男人的天性”。他的本意是批评犯罪,但表达得不伦不类,词不达意。
文章举了一个二战时苏军的故事。战斗中,一位女卫生员爬到半山腰去救助伤员,苏军为了掩护她并拿下阵地,伤亡甚大。战斗胜利后,女卫生员的丈夫狠狠地打了她一巴掌。——这个故事被作者解读为“男人就是要保护女人”。
而我看到的是,女战士冒死战斗,她活了下来,却被丈夫殴打。你说这是“男人保护女人”?难道这位女性是在前线没事儿玩耍吗?她不是跟战友们一起出生入死吗?其他牺牲者不也是她的战友吗?
从这个错用的故事里,可以看出“男性保护女性”的真实用意。女性本来就跟男性不是同等的人,男人保护她们,因为她们是属于男性的资源,是保护自家的东西。可人毕竟跟资源的贵重程度不一样;如果更重要的人死了,男人们当然会生气。
实际上,“男性保护女性”在中国历史上也常常是传说。马嵬坡下,明明是唐明皇自己无能导致的统治危机,最后是把宠爱的妃子杀了,来保平安。宋代靖康之变,皇帝和贵族大臣们把母亲、妻子、女儿都卖给敌军当性奴,有些公主还在幼年时就已被蹂躏至死。战乱时逃难,从小逼着裹脚的女人跑不快,男人逃跑前会先逼着妻子女儿母亲们自杀,理由是保全她们的贞操……这些都是通过牺牲女人来保护男人的真实的事件。
当然,历史已过去,不宜深究。今天虽然没有这么多战乱了,但日常生活中的犯罪,很多是男性挑起的。如果男性不发起犯罪、不发起战争,什么保护不保护?根本不需要。从犯罪率来看,以《2019年全国法院司法统计公报》为准,2019年,全国女性总犯罪占约10.32%,男占89.68%。
而且,女性多为经济犯罪;女性危害公共安全类仅占约3.38%,男性危害公共安全类的,占总数的96%以上。
基本可以说,只要男性不犯罪,女性就大体安全了。极个别的女性的人身伤害犯罪,并不影响社会安全。
在这件事上,还有人辩驳:这次的唐山打人案虽然是男人,但同一天不也有一个女人杀女人案吗?首先,这是一个概率问题,上面的犯罪率已说得非常清楚了。
更重要的是,我们女性,从小到大被提醒,不要单独出门,不要到黑的地方去,晚上加班回家要小心,不要穿短裙……女性被提醒、提防的是男人还是女人呢?女人从小害怕的,是被男性的各种性骚扰、性侵、杀害,还是从小提防着被其他女性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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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的“男人保护女人”,其实是一种潜移默化的社会共谋:一部分男人扮演匪徒,一部分男人扮演英雄。本来女人可以独立行走的,但是这种共谋令女性在这个世界上充满了不安全感:小时候怕被亲戚或老师猥亵,成年了怕被卖到丰县戴上锁链,偶尔吃饭时怕被当街暴打,出门坐地铁怕被西安地铁扒衣……
只要打掉犯罪,男性减少犯罪,女性就可以自己过得好好的,独立行走,无需保护。我们想要的,只是一个公正公平的社会,而不是被人当玩偶一样保护。这次,就看给这几位唐山的寻衅滋事者是否足够的惩罚,惩罚到位了,才能稍稍抚慰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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