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的移民项目颇多,其中一些偏远省份的省提名项目因为申请门槛低和审理速度快受到青睐,比如草原三省,海洋四省等等。而较欢迎的地区BC省和安省虽然每年颁发的配额多,但是竞争也很激烈。很多申请人不得已有了先在偏远地区拿枫叶卡,再搬去意向省份居住的想法。我们都知道提名省份希望申请人能来该省份居住,弥补当地劳动力短缺的现状并在当地创造经济价值,省提名项目中也明确表示申请人有意愿将来留在该省;在新布伦瑞克省,申请人签署的甚至是“在该省定居的承诺”,不仅仅是简单的“意向”。如果申请人拿到枫叶卡后离开会不会影响到申请人的永居身份,会不会对5年后的续卡带来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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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 当申请人成为加拿大永久居民后,就享有法律赋予的权利,神圣不可侵犯。加拿大《权利和自由宪章》的第6章节中就规定了“迁移权”: 每个加拿大公民和每个拥有永久居民身份的人都有权利("Every citizen of Canada and every person who has thestatus of a permanent resident of Canada has the right: ): · 迁徙以及定居在任何省份;(to move to and take up residence in any province,and ); · 在任何省份谋生(to pursue the gaining of a livelihood in any province)。 官方说法 申请人通过省提名拿到移民身份的话,理论上需要和提名省份建立一定的联系。否则移民局会质疑申请人当初为了获得省提名项目,而书面做出的去提名省份居住的意向。如果没有合理的理由,或者申请人在解释的过程中谎言被拆除,移民局会以“虚假陈述”Misrepresentation的理由撤销他的移民身份。 至于是否能离开省提名的省份和何时离开,法律上并没有具体的规定。但是,如果申请人打算搬到其他省份,一定要证明“在获得PR身份后有留在该省的意向”;向移民局证明他在努力尝试融入当地生活了,但最终还是遇到了种种困难(工作/生活)或是客观原因下才选择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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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操作: 为了避免虚假陈述的嫌疑,申请人需要来提名省份居住一段时间(越长越好),并且在居住期间留一些生活痕迹,留一些证据,以备不时之需。以下行为可以参考,包括但不仅限于: · 申请人成功贴签后,一定要在提名省份登陆 · 提名省份居住,保留一些租房的相关记录和手续 · 如果没有工作,保留找工作的记录 · 让孩子在该省学校上学 · 考该省的驾校 · 在该省完成一年一次的个人报税 · 办理银行卡,留下在该省刷卡消费的生活记录 如果您对各省的省提名项目有兴趣或者想有更多的了解,请联系我们! ' L5 L- z! [) K K- o, Q4 W( 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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