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了 发表于 2014-8-30 19:22

与15岁学生性交300次 女教师判20个月

魁北克省一名前高中女老师与一名15岁学生发生关系﹐法庭裁定她的性罪名成立﹐判监20个月。
43岁女教师蓬布里昂(Tania Pontbriand)被控在2002年到2004年间性侵犯学生﹐今年1月﹐法庭裁定她性侵犯和两项性剥削未成年人罪名成立。魁省法院法官博利厄(Judge Valmont Beaulieu)周五判刑﹐就性侵犯控罪判她入狱20个月﹐因性剥削罪名判她坐牢18个月﹐两项刑期同时执行。
法庭也下令蓬布里昂守行为两年﹐必须在性罪犯数据库登记。蓬布里昂在魁省罗丝美(Rosemere)1所英语高中学校执教鞭﹐教授体育和领袖课程﹐她在32岁那年与15岁男学生发生关系。
该名男学生作证﹐说他在2年期间与蓬布里昂发生性行为200到300次﹐有时在她的寓所、她的汽车里、她的办公室、他的寓所性交﹐还有其他地位。他说﹐后来他们关系结束﹐他中途辍学﹐他情绪低落。2007年﹐他听人劝告﹐向警方控诉前教师﹐警方2008年控告她。法官周五判刑﹐被告要求法官延缓服刑时间1周﹐给她时间与家人共聚。法官不允﹐她当场收监。
博利厄宣读判词时﹐蓬布里昂多数时间面无表情﹐但法官拒绝她的要求时﹐她看来情绪不安。检察官要求法官判处10个月到2年少1天的刑期﹐在省监狱服刑﹐辩方寻求有条件释放。蓬布里昂已提出上诉﹐反对法官的裁决。法官博利厄拒绝蓬布里昂的要求﹐不让她在社区服刑。
他在裁决书中写道﹕“法庭确信﹐当前事件必须严厉谴责﹐监禁是唯一适合的刑罚﹐表明社会对被告这种做法的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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