楞子 发表于 2014-6-6 23:04

政府部门向罗渣士索要17.5万客户资料

电讯业巨擘罗渣士(Rogers Communications)周四说﹐去年它从政府与警方处﹐收到近17.5万份索取客户信息的要求。这是首个大型加拿大电讯商﹐披露与官方共享数据的详细信息。罗渣士在周四的报告中指出﹐2013年索取案的大约一半﹐是要证实客户姓名与地址。公众此前一直施压﹐要求互联网及电话公司﹐披露与执法部门共享信息的详情。
罗渣士说﹐它会回应这类索取﹐以便警方不致将搜查令发错对象。这类索取去年总数为87,856例。公司称﹐除此之外﹐只有在迫于法律规定﹐或紧急情况下﹐它才会提供客户信息﹐前提是彻底审核索取申请。
《刑事法》(Criminal Code)﹑公司依循的联邦隐私法﹐以及联邦广播管理机构设定的条例﹐负责规范电讯公司如何与政府、执法机构分享数据。罗渣士的报告说﹐向它索取信息的机构﹐包括皇家骑警﹑加拿大保安情报局(Canadian Security Intelligence Service)﹑加拿大边境服务局(Canada Border Services Agency)﹑加拿大税务局﹐也有省及市政机构﹐例如警队和和法医官。
罗渣士2013年接到的74,415份索取申请﹐是依据搜查令或法庭令发出﹐包括出示令﹑传唤令﹑传票及搜查令﹐全部由法官或其他执法官发出。
这类索取强迫该公司﹐向警方或其他官员提供客户信息﹐或出庭为客户信息作证。这类个案提供信息的例子﹐包括姓名及地址等帐户信息﹐付款、帐单或电话纪录。报告也说﹐假如公司认为一份命令太宽泛﹐它会拒绝﹐必要时上法庭反对该项索取要求。
罗渣士去年接到9,339份警方索取要求﹐涉及危及性命的情况﹐例如人口失踪案件。此外﹐也有711份紧急申请﹐协助警方调查儿童性剥削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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