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了 发表于 2013-12-30 21:23

加无臂人开车吃罚单被豁免 要警道歉

加拿大萨斯喀彻温省沙斯卡通市(Saskatoon)男子史蒙那(Steve Simonar)多年前因遭遇意外失去双臂,后将车辆改装后以脚开车,并获得部分驾驶规定豁免。日前他被骑警开出“未系安全带”罚单,史蒙那声称这名骑警态度不佳,要求他道歉。http://info.51.ca/uploads/Image/2013/12/6_1610364455_0.jpg
史蒙那是沙市一间建筑公司东主。他在1985年遭遇一场严重的帆船意外,他的友人身亡,自己也失去了双臂。他后来透过提供肢障者的汽车改装,让自己得以用脚开车,还曾在年初完成跨越加国的旅行而登上新闻头条。
虽然可以脚开车,但史蒙那仍难以完全如四肢健全者般使用部分车内所有设备,例如安全带。没有双臂的他不可能上车后将安全带系好,也因此他会携带一份医生证明书,说明无法系安全带的理由,而警员只要看到他没有双臂也都不会留难,一直到月前他遇到了例外。
史蒙那指出今年4月他被一名骑警警员拦下,坚持要开出未系安全带的罚单。史蒙那说他最生气的并不是被开单,而是对方的歧视态度。该名警员竟说∶“如果你不能系安全带,那你就不应该开车”。史蒙那提出上诉,当地法院之后裁定因其身理情况予以医疗豁免,注销该张罚单。

虽然不用缴罚款,但史蒙那不满该位警员的态度,认为对方身为公仆应该更懂得在执法时尊重他人。他曾经和该位警员及其上司会面,但由于警员态度仍显得相当侵犯性,会谈不欢而散。史蒙那说他现在除了等待该位警员给个道歉,也正式向萨斯喀彻温省投诉专员调查事件,端看结果如何,也希望他的行动可让警方能在面对残障人士时表现得“更有人情味”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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